当前位置:首页 > 民风民俗 > 民族禁忌

禁忌资料

作者:梁先学;庹年玖 【字体:

1.忌言

节庆、喜会、出门之日禁说不吉利的话。如过年和正月初一,不准吵骂打架,不准哭泣,不准说“死”、“病”、“鬼”、“砍脑壳”、“穷”等;婚娶等喜庆之日,不准说“离别”、“分开”等;出门之日,不准说“拐哒(不好)”、“背时”等。一些行业还有诸多禁忌。如乘船时“沉”字讲不得;坐车时“翻”字说不得;戏班子的人称“伞”为“撑子”,忌说一个“散”字;掌墨斗的师傅忌讳一个“倒”字,免得屋倒梁蹋;修猪楼的木匠师傅不能总是不说话,不然日后牲猪“百口不开”(不吃食)等等。

2.忌行

节庆及一些特殊日子的禁忌吃年饭时不准汤泡饭,意思是怕来年涨水冲垮田坎;不准吃糍粑,否则身上会长疱疖;年三十不宰杀畜禽和伤害生灵,说“麻雀都要过三十初一”。正月初一,不洒水,不扫地,免得将财喜洒掉扫去。清明、立夏、四月八禁止使用耕牛,否则牛会生病的。一、四、七、十月的蛇日,冬月的鸡日,三、六、九、腊月的牛日,均为红煞日,忌出远门,有“出门遇红煞,一去不归家”之说。出远门时要选择时日,“初一、十四、二十三,太上老君不下庵”,“七不出门八不归,逢九出门空手回”。月逢“甲丙两寅,壬辰并戊辰,庚申并己卯”六日,不买卖和宰杀禽兽。

日常禁忌禁在孕妇家中随意拆门拆板壁、移动大的家具、钉钉、敲打和动土,怕孕妇坠胎。禁坐别人的正门坎,否则有欺主之嫌。不准用脚踩灶和火坑中的三脚架,这是对灶火之神的污辱。不准扛锄头和挑粪桶进堂屋,这是将凶气和秽气带进屋的兆头。不准将撮箕倒扣在堂屋里,这是埋人的迹象。不准在家里用竹筷敲碗,说是对主人不尊重。不准在家中吹口哨、打呜呼,怕招来鬼及引起火灾。小孩不准玩鸟,说是长大手跳写不好字。不准用手指头指幼小的南瓜,否则瓜就会枯萎。不准未婚男女吃猪脚叉,说是找对象易被“叉脱”。不准与人家少妇坐在一条凳子上,不准与人家闺女开玩笑,以免让人猜疑。晨起见蛇喊“长虫”,谈虎称“大猫”,免得一天不吉利。春天莫捡鹰打鸟,冬天不拣别人掉的汗手巾,怕的背时生病。七月蛇进屋不能打,说是祖人的化身来看望后辈。忌讳“三十六”,人满三十六岁要做生祝寿,说是冲煞。在外凶死的人不准抬进堂屋,怕招白虎进屋。看到蛇交配会遭病灾,故要先对树木讲,让病灾转到树上。

另外,由于受封建社会男尊女卑思想影响,对妇女的禁忌最多。妇女出门不准走到男人前头,出门遇到妇女认为会不顺利,妇女的衣物要晾到男人后面,禁止孕妇和寡妇观看拜堂,孕妇、死人的衣物看得摸不得。

 

 

来源:《湖南土家族风情》
日期:2010
2018cxghj_close.png 关闭 2018cxghj_close.png 打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