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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嫁禁忌

作者:彭司礼 【字体:

禁忌习俗。土家族同其他民族一样,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思想的影响下,为了婚后平安、发家,历来重视婚姻嫁娶礼仪,设制了一整套禁忌。忌无春之年嫁娶,无春之年,即当年无立春日,有些地方称“穷年”,认为“穷年结婚不养儿”。 结亲应选双日,忌单日结亲,更忌不宜结亲日结亲。接亲队伍必须是双数,取成双成对之意。必须一次把嫁妆抬完,忌回头取第二次,“回头”暗含离婚回娘家之意。搬帐子者忌换肩。新娘进屋时,忌婆媳相见。忌讲不吉利的话,忌打坏嫁妆。忌60岁以下的鳏公、寡妇以及孕妇、新丧家属进新房。忌讳同年内一户人家举办两次婚事。忌寡妇、孕妇送亲。忌喜烛不旺,婚礼开始前,男家于华堂中点燃两支红蜡烛,插在神龛上,谓之“喜烛”,忌蜡烛燃得不旺或中途有一支熄灭。忌新娘占强,新婚夫妇拜天地后,新娘新郎直奔洞房,抢坐于婚床上,男左女右,不得超过中界。

来源:《湘西州土家族辞典》
日期:20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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