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苗族服饰大变革
唐宋以后至元明清,文献中有关湘西地区的苗族服饰的记载更为明确和详细。主要历史文献有明成化年间沈瓒《五溪蛮图志》、清康熙年间阿琳《红苗归流图》,以及嘉庆初年严如煜《苗防备览》等等。唐宋以后,苗族经历了历史上第四次大迁徙,因此,此一时期的苗族服饰对贵州、云南等西南苗族服饰的演变,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
苗族通过第四次大迁徙以后,因为居住环境的变化,各个支系的风俗习惯的差异,服饰难免大同小异。从服装的颜色来看,有的地方用蓝色,有的地方偏重青色;头帕有的用红布帕,有的用花布帕,还有的用青布帕;绑腿也有青、白之分。因此,到清代,异族根据苗族这些不同的服装色彩习惯差异,给苗族划分为“红苗”、“黑苗”、“白苗”、“花苗”等称谓,并分成不同源流的种类。如此分类虽然不够科学,但也对苗族起了分而制之的作用。清严如煜根据史料记载,综合各地(府)县志后,将湘西苗族划分为“红苗”之列。
“红苗”是因为某地域苗族喜用红色而得名。湘西苗族崇尚红色,大概可以追溯到宋朝。宋代朱辅描述武陵地区五溪蛮的《溪蛮丛笑》记载:“裙幅而头缝断,自足而入,斓斑厚重,下一段纯以红。”所谓“下一段纯以红”是指苗族所穿的全红色“桶裙”或者“褶裙”。
宋代至明朝年间,湘西民族服饰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衣裙开始以丝、麻、棉、绸等布料缝制而成。妇女头上锥髻,并插银钗,男女都带巨大耳环,但赤脚不穿鞋。从明朝成化年间沈瓒的《五溪蛮图志》所记载的苗族服饰,我们便可以清晰地窥见这一特征。《五溪蛮图志》载:“昔以楮木皮为之布,今皆用丝、麻染成五色,织花绸、花布裁制服之。上衫皆直领,下裙围转细壁积倒折。其蛮俗云:‘盘瓠死,浮于江,少女揭裙涉水邀之,子孙因以为记。’其妇皆插排钗,状如纱帽展翅。富者以银为之,贫者以木为之。又以青白珠为串,结悬于颈上。或绸或布一幅,饰胸前垂下,俗曰‘包肚’。未嫁,下际尖,已嫁,下际齐。”又载:“男子绾锥髻于脑后,女子绾锥髻于头顶。”“男女皆带银耳环,尺围大,皆跣足。”
清康熙年间阿琳《红苗归流图》所附文字对湖南、贵州、四川三省交界地区的“红苗”服饰,做了较为详细的记载:“红苗,盖近代所称,种类数以万计,氏族唯吴、龙、石、麻、廖五姓(目前姓氏按照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苗族人口数量多少,排列顺序为吴、龙、廖、石、麻五姓),其人,皆面目黧黑,锥髻跣足,尽去髭须,状如猿猱。……其服饰,皆短衣窄袖,裤止蔽膝,用红布为橐以束腰。衣领亦饰以红。妇人无绔,止以裙蔽下体。虽隆冬御寒,男女止单衣数层,冻甚则集薪焚之,阖室环向,反复烘炙。出遇风雪则披毡以御。男子以网巾约发,带一环于左耳,大可围圆一二寸。妇人则两耳皆环,绾发作螺髻,织篾为笄,以发纬之如蟹,匡施于髻,遍以银索绕之,插银簪六七支,簪形若匕。其女之未嫁者,比线贯贝辫发垂其后以为别。”
乾隆初年,段汝霖《楚南苗志》对湘西地区“红苗”的描述与《红苗归流图》所附文字大概相近,现摘录如下:“男子蓄发去须,以篾织髻,蒙以假发,戴髻于首,横插簪(或银或铜、锡为之)五株。簪长五寸,用马尾织网巾束发,脑后戴二银圈,名曰纲巾圈。左耳戴银环,项戴银圈一、二、三不拘,视家之贫富为差等焉。两手各戴铜镯。衣尚短,最长不过二尺二三寸为度,多以青布为之,亦偶有用蓝色布者。领尚红,周身衣边俱绣五彩花,衣带俱系锡皮。行动则响声铿然。腰系红带者,则为红苗也。青布为绔,绔两足亦绣花于边。青布裹臁肕尝赤足,亦间有穿鞋者。”“苗妇所用髻亦与男子同,插银簪六支,长七寸。贫者簪以铜为之,前后俱戴银梳(贫者无梳),包四寸宽青首帕,左右皆绣花。两耳各戴银圈二,其圈圆九寸,坠两肩。项戴银圈三、四、五不等,视贫富为差。另用丝线系海蚌20颗,并戴五色磁石珠一两串。青衣,五色花边,亦不甚长,周身用碎锡为饰,行动则铿然有声。裙用花布,青红相间,绣团花为饰,不穿裤,白布裹臁肕。赤足,亦间有穿鞋者。”“未嫁者,中分其发,用绳扎垂于后,并有结辫者。”
与唐宋时期苗族服饰相比,明末清初苗族服饰在继承了传统服饰的某些特征以外,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生产力的发展以及受杂居民族的影响,湘西地区的“红苗”服饰也相应地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从承袭传统方面来看,主要表现在“锥髻”、“跣足”、“赤髀横裙”和“斑布为饰”几个方面。从变异方面比较,主要体现如下几点:
第一,明末清初服饰布料质地发生变化,不再用“织绩木皮”或“楮皮”为布,而是以麻、丝、棉等纺织物为衣裙料。
第二,发现了遮蔽到膝盖的短裤和青布裹腿的“绑腿”,也有穿鞋子的现象。妇女的裤脚绣花为饰。
第三,男女衣服相似,均短衣窄袖,衣领喜用红色装饰,腰间系红腰带,衣边袖口都绣五彩花。
第四,男女头饰相同,用网巾束发,并插银、铜、锡簪,颈戴银项圈,男子左耳垂环,女子双耳吊环。
第五,男女都穿裙子,并绣花装饰。
第六,男子蓄长发,但不留胡须。
第七,未婚女子结辫扎绳垂发于后,以区别已婚妇女。
上述几点苗族服饰的特征,由于苗区所处地域环境和经济条件的差异,各地略有不同,但总体特征基本一致。直至清统治阶级对少数民族地区实施“改土归流”政策,清嘉庆苗民起义被镇压,湘西苗族服饰才发生了一系列较大的变革。
乾隆六十年至嘉庆二年(1795—1797),湘黔川边以腊儿山“生苗”区为中心的苗族地区,发生了一场大规模的苗民武装反抗斗争,史称“乾嘉起义”。起义失败后,鄂尔泰等处理“善后”,鉴于起义教训,总结了治理苗区的经验,改变了统治方法,对起义前的政策进行了某些调整,以逐步安定“苗疆”。一方面,在行政体制、军事布局、经济政策等方面采取措施,以制止苗民反抗行动;另一方面,为削弱苗族的民族意识,瓦解苗民反抗群体,采取了勒令改变苗族生活习俗的策略,以达到其治理“苗疆”的目的。
改变苗族生活习俗主要体现在禁止椎牛等祭祀活动和强迫改变民族服饰两个方面。这一削弱民族意识的策略在湘西毗邻的黔东尤为厉害,《松桃厅志》曾如此记载:“由是风俗顿改,饮食衣服与汉无殊。”湖广提督俞益谟也曾于康熙四十年(1701)“开辟”凤凰、干州、永绥三厅“生苗区”时提出:苗民必须全面“剃发去环”,并以此作为苗民“归诚”的条件之一,但这一政策未能实现。乾嘉起义失败以后,被征服的苗民必须“披薙入册”,意思就是要按照满族习惯改变发型、服饰,并登记注册,否则,便会被视为“顽苗”而惨遭杀戮。
由是,湘西三厅苗民的服饰穿着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如道光年间的《干州厅志》(卷七)记载:“苗人,前唯寨长剃发,余皆裹头锥髻……上衣短马褂,下不着中衣,唯衣长裙,青红相间,自成文衫,亦有绣花卉者,上衣下裙,以层数多者为美。近日渐习民俗,男皆剃发蓄须,不戴耳环,女亦着中衣、裹脚,与昔年异矣。”又如清同治年间《松桃厅志》(卷六)载:“苗人服饰,五姓(吴、龙、麻、石、廖)皆同。青布裹头,衣尚青,短仅蔽膝。男着裤,女着裙。裙多至数匝,百褶翩跹。”“盛饰时用斑丝,常服用青布。近则少壮妇女多用浅蓝,亦名月蓝。绾发,以簪博,可七八分。富者以银丝作假髻,两旁副以银笏,形仿雁翎”,“平常坠耳之环大几及肩,项束银圈,多至七八只。贫者以铜为胎,外镀以银,稚女亦然。女未嫁者青布蒙首,以发为辫,绾于帕外。男女皆跣足,近颇仿汉制,间用鞋。”苗族著名史学家伍新福总结了嘉庆起义后数十年间湘西及毗邻地区苗族服饰所发生的主要变化,在《苗族文化史》中概括成五个方面:
第一,男子“剃发”,裹头帕,左耳不再挂银耳环。
第二,妇女下着中衣,并开始有裹脚的。
第三,衣服布料颜色从纯青到兼用蓝色和浅蓝色(月蓝)。
第四,男子衣领饰以红,腰系红布,嘉庆末年尚有之,但是道光以后再未见记载。
第五,妇女再未流行以海贝、海贝巴、药珠之类为饰品的。
至于上衣短、下着百褶裙,套绣彩色花边,尚银钗、银钏、银圈等银饰品,妇女两耳坠银环等特点,依然与明清改土归流前后相同。([4]伍新福.苗族文化史[M].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2000年版,第427、428页.)三、近代湘西苗族服饰清改土归流时期,特别是咸同年间苗民起义失败以后,清朝政府加强了对苗民“同化”政策的实施,以削弱苗族人民的民族精神。在采取“保甲义学”运动的同时,要求苗民一律剃发,改变服饰,以“汉化”苗民。一直到辛亥革命前后,随着政治的变革和社会的发展,湘西苗族服饰逐渐演化变迁,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最为显著的特征,主要表现在苗族男子不再留发锥髻,也不戴耳环和用红布束腰了,苗族妇女则改裙为裤,头饰也弃掉锥髻的习俗而改为织辫挽髻于脑后。根据民国初年传教士陈心传记载:湘西苗族,“今无论苗、仡,查其男子之凡与汉族接近或者居处接近者,已多与汉民同。唯僻处深山而少入城市者则略异,皆喜裹青布或花布头巾,着青蓝大布满巾或大襟衣;间或可见仍有颈环项圈,右臂围以红铜手钏者。妇女或闻其近四五十年以来,或苗或仡,非有嘉庆,皆少着裙者。而概改着刺有花边之绔也。其衣服亦无有再织五色花绸、花边裁制者,贫寒之家,皆系以青蓝布匹为之;富者则更有以土绸、杭绸及绫、缎、羔皮为之者。其上衫亦与汉妇之服装制裁同,所异者唯无风领,并稍长、稍宽,其边缘走有线、绣有花,或滚有花边。”“排插,青白珠、包肚今亦少饰者。”“苗妇中之较富者,于宴会时则喜戴银项圈、抬肩、耳环、牙签,及镯、戒等饰品。”([5]陈心传:五溪苗民古今生活集[Z].(抄本).湖南省邵阳市图书馆收藏.)“其男子多剃发剪发类汉民;妇女则皆辫发,夹青布或者花布与绸绉之长巾缠头上,虽酷暑不去。耳环今唯妇女辈戴之,环之大小不过7.10厘米许围。男子已无戴之者……今非全为跣足,亦多有知着芒鞋者。”([6]伍新福.中国苗族通史[M].贵阳:贵州民族出版社,1999年版,第583页.)
从传教士陈心传的记载中可见,苗族服饰汉化程度与离汉民和城市的距离远近有直接关系。其实,这一系列的变化与统治者的“同化”政策密切相关。“唯僻处深山而少入城市者则略异”和遇喜庆节日时“则喜戴银项圈、抬肩、耳环、牙签,及镯、戒等饰品”。其实质是苗民对清政府“同化”政策实施的一种反抗。起义失败以后,统治者强行一律剪发,改变服饰。苗族人认为改变服饰是一种投降的表现,故而,自称“男降女不降”,不少地区苗族妇女仍然保留了穿裙子花衣、胸前饰“包肚”和全身佩戴银饰的习惯。
民国时期,永绥厅(今花垣县)石启贵先生随中央研究院凌纯生、芮逸夫两位民族学专家到湘西调研,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历时数年,收集到了大量有关苗族生活特点的资料。解放后,政府组织人员精心翻译整理,将考察报告整理为《湘西苗族实地调查报告》。
日期:20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