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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髻螺鬟

作者:彭司礼 【字体:

“改土归流”前土家服饰。男女垂髻,把头发挽起高束于头顶脑后,以巾捆扎,或用丝网束之。清乾隆《永顺府志·卷十二杂记》:“清顺治四年(1647),保靖宣慰彭朝柱‘蒙赐龙牌,许以旧管职,并男不披剃,女不改妆等谕’。”清初清兵入关,迁都北京后,为强使人民臣服,不久就有薙发易服的法令。但是,当时传有“男降女不降,生降死不降”等说法。而在湘西土家地区,“薙发易服”一项,实属“男女都不降,生死都不降”。清王朝对蛮夷地区只能采取宽松的无可奈何的政策。直至清雍正年间“改土归流”后,“保靖飞、良、先、正四旗接壤苗边,其间不剃头发者十之六七”,遂令“保靖土人宜俱令剃头”(乾隆《永顺府志·卷十一檄示》)。

来源:《湘西州土家族辞典》
日期:20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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