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家族民居建筑的历史演变
湘西土家族依山而居,顺势而建,聚而成寨。在武陵山脉崇山峻岭、沟壑纵横的深山老林中,装点着土家人淳朴、粗犷、豪放的民族风情。作为民族文化有形载体的民居建筑,它历经了蒙昧人的窝棚、野蛮人的群体部落、文明民族的独户住宅等发展阶段,演变至今,形成了茅茨式茅屋、卧虎式瓦屋、干栏式吊脚楼、砖木混合构架的四合院建筑等多种形式并存的民居建筑体系。与其他民族一样,这种住宅形式的发展演变,与它所处的自然环境和社会人文环境至关密切,它之所以显示出其独特的建筑造型美和浓郁的民俗文化美,表现出地方性和民族性的巨大差异,其主要原因在于土家族传统民居在其产生、发展、成熟的演变过程中,受到了本土文化、宗教信仰、伦理道德、历史观念、文化背景、地理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土家族民居建筑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各个不同时期,表现出了不同的风格和特点。
原始人类居住有“穴居”和“巢居”两种方式,据考古发掘的大量资料表明,居住在湖南境内的土家先民同样也历经了这一阶级。现存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博物馆及张家界市博物馆有很多旧石器时期人类活动的石质生产工具,便是在沅水、澧水及其支流沿岸的洞穴中发掘的,这说明此地域原始土著人曾以穴而居。20世纪80年代,新晃县发现距今5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遗址,石器多发现于河边的台地上,周围无山洞可以栖身。据此,专家推测,当时沅水流域及其支流附近,原始土著人已有了原始森林中的巢居人。此后不久,考古学家在澧水流域的临澧县竹马村旧石器遗址,发现了一栋竹木结构的“干栏式房屋”,专家断言,这一竹木结构与土台建筑应有15000年的历史,是目前所知世界最早的竹木土台式建筑。(林河.湖南民族民间艺术中的古代中国之最[J].装饰,2000年第9期,第15页.)
近年来,通过考古发掘,在澧水、沅水流域也发现了大量的原始社会村落遗址,如石门县皂市坪下层,辰溪县溪口,沅陵县小龙溪、朝瓦溪,沪溪县浦市,芷江县四方圆等等,这些村落遗址都留下了竹木土台式建筑的遗迹。
唐五代以前,湘西地区一直处于渔猎生活的原始经济时期。《汉书》载:武陵蛮“渔猎山伐为业,果蓏赢蛤,食物常足”。人们不事农业,专以渔猎为生,其居住方式也长期处于穴居、巢居、土垒台式竹木构架居住方式并存阶段。《全唐诗选》中常建的《空灵山应田叟》一诗吟道:“湖南无村落,山舍乡黄茆;淳朴如太古,其人居鸟巢;牧童唱巴歌,野老亦献嘲;泊舟问溪口,言语皆哑咬。土俗不尚农,岂暇论肥硗?莫摇射禽兽,浮客烹鱼鲛……”这首诗,不仅反映了当时湘西地区的经济生活状况与风俗,也注明了当时人们习惯于“以巢为居”的居住方式。
原始渔猎生活时期,猎兽必然穿行于深山老林、悬崖峭壁之中,人们选择洞穴和树巢为家,无疑是狩猎生活和抵御毒蛇猛兽袭击的需要。以捕鱼为生的人们,选择江河小溪边的平台居住,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于是,便从巢居生活逐步转入平台居住。他们以树为桩,垒土为台,在桩台之上建立居所,以保持室内干燥通风,抵挡毒蛇猛兽;用泥土筑墙以防风寒;用竹木编扎做墙,再涂以稀泥,或用木头做梁,上盖茅草以遮雨、避晒。人们的居住环境已开始了从穴居、巢居向地面竹木构架、泥墙房屋的演化,出现了居住方式的第一次大跨越,实现了原始自然空间向人为空间的转换,表现出原始人类在恶劣环境下改造自然、获取自主居住空间的特殊本能。
历史上,湘西曾是巴、楚兵争之地。战国时期,秦楚在此多次发生战争,秦灭巴后,巴人流入五溪,由于巴人较早地接受了中原地区文化,湘西五溪地区不可避免地受到中原文化的影响。楚国在其势力扩张过程中,不断地从沅水、澧水向上游挺进,楚国文化也在湘西地区留下了浓厚的遗风。自秦灭巴到唐五代,其中1300多年间,政局动荡,人口迁徙频繁,民族文化在对抗与交融中得到发展。其间,虽然从文献中难以查找有关湘西土家族的记载,湘西民居建筑是否受到中原文化的冲击尚难下定论。但从唐五代以后,梁开平年间,江西汉人酋豪彭瑊归楚,为溪州刺史后,湘西土家族地区的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开始了从原始的渔猎经济进入封建领主经济的转变。土家民居建筑在融合了汉族地区先进的技术和传统的文化基础上,也从蒙昧人类的窝棚式建筑、野蛮人群的群居院落,逐步向文明民族单门独户的住宅形式演变与发展。
江西吉安汉人彭瑊,在政治上依仗楚王马氏势力,击败当地土著首领吴著冲等,成为洪江、酉水流域的南、北两江都誓主和湘西土家族地区的土皇帝、祖师爷。他从汉族地区带来百艺工匠千余人。并陆续引入汉商,利用先进的生产工具和技术开发山区经济资源,成为“食邑三百户”的封建大领主。彭氏迁驻湘西,对该地区的自然资源进行开发,人民生活得到改善,农业经济得到发展。据《永顺县志》载,出现了“仓廒廪庾,储偫丰盈,含哺鼓腹,乐享升平”的景象。之后,彭瑊之子彭士愁与楚王马希范通过战争,立溪州铜柱划地而治,铜柱上刻:“尔能恭顺,我无科徭,本州赋租,自为供赡;本都兵士,亦不抽差;永无金革之虞,克保耕桑之业。”从此,彭氏集团不再向楚王缴纳赋税,不供兵源,相互之间不相掠夺,平等贸易。湘西土家地区的经济得到“克保耕桑之业”的条件,彭氏土司政权也因此得到较为稳定的800余年的统治,彭氏最终成为土家族中的主要成员,也是在这800年的民族融合中逐步形成的。
江西汉人彭氏统治湘西土家族地区,带来了千余名百艺工匠,也带来了先进的生产工具和技术。当彭氏势力得以稳固以后,又从江西引进一批商人、技师以及传道士,来湘西地区经商、传教技术、讲授文化知识,湘西土家地区的经济得到了发展,民居建筑的建造也融合了汉族文化的传统哲学思想,在选择屋场、建造程序、空间布局、室内陈设以及造型外观等方面,结合了本土民族习俗、自然环境、宗教信仰、审美心理等因素。土司王古都周边地区的民居建筑逐步演化成具有土家族民族特征的木楞式、土垒式、干栏式建筑形式,实现了土家民居发展演变的又一个新阶段。
地处永顺县的芙蓉镇(王村),古称“楚蜀通津”的河西镇,汉代酉阳县便治置于此。它历来都是湘西武陵山区通往外界的门户,所谓“船过溪山无浪痕,层层茅屋列市门”,指的就是昔日王村的繁荣景象。离王村不足10公里处的会溪,为湘西第一代土司王的故城,五代时称“下溪河”,闻名遐迩的溪州铜柱曾矗立于此。《湖南通志》对古城有所记载:“下溪州故城,在永顺县东南,接辰州府沅陵县界。溪州世为彭氏所据,五代初徙其州治于此,称下溪州,后为北江蛮酋誓主。宋熙宁九年(1076)改为会溪城。”会溪城是名副其实的土司城,据古丈县建委考证:下溪州故城,东西宽约0.5公里,南北长约1公里,占地面积0.5平方公里。故城建有四门,北门临酉水,南门靠五里坡,东门伴东门溪,西门依麻溪,故城隔河对岸为“九龙蹬”。故城北门建有“演兵场”,占地约2万平方米,是土司王练兵之地,场内设有演武厅、靶场等。故城东北建有“五谷殿”,木结构平房,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殿内设有玉皇大帝和诸多掌管日月星辰的小菩萨,供人们举行各种祭祀活动。“五谷殿”后改为“伏波宫”。“伏波宫”建于清康熙年间(1662—1722),为会溪村民集资所建,长100米,宽32米,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木结构平房四周围以青砖封火墙。宫分三进,一进为戏台、马房;二进两侧为厢房,中设天井;三进为大殿,殿内设有马希范、彭士愁、娘娘(彭士愁夫人)、张神(马援)四尊泥塑,雕凿工艺精湛,栩栩如生。故城西边为寨落、衙署。土司王在铜柱背后的一座九龙蹬征调了上千名民夫,花费了几年的光阴。会溪古镇的确历经过一段繁荣昌盛的景象,有诗为证:“古来会溪一名都,瀑布苍山若画图;燕子岩前常戏舞,猴子垭上听啼呼。金盆引来双溪水,铜柱并非铁匠炉;五里长坡谈其味,凉亭小憩添奇图。”(邬君.溪州铜柱[A].湖南省古丈县民族事务委员会.茶乡风情[C].2000年版,第304页.)
五代至明朝初年,溪州土司在会溪治置约180年之久,之后,再迁都永顺老司城。土司制度统治下的湘西土家族地区的经济,是一种封建领主经济形态,较前原始的渔猎经济,毕竟是一大进步,它的形式和发展与当时生产力的要求是相适应的。土家人民接受了汉族地区先进的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推动了生产的发展,在手工业方面,木制、铁制等农具也能自造,特别是在木作建造技术上面,土家人从彭氏家族带来的千余名汉族“百艺工匠”那里,学习到了先进的技术和工艺,掌握了高超的建筑、设计水平。彭福石修建的永顺老司城,充分展示了土家人在建筑规划设计与建造上的高超技艺。
永顺老司城,又称福石城,离永顺县城东30公里处,四面环山,如万马归朝,有“土司朝廷”之称。彭士愁任溪州刺吏时期,于后晋天福二年(937)修建了祖师殿。南宋时期,永顺第十代土司彭福石于南宋绍兴五年(1135)建立老司城,清“改土归流”,于雍正七年(1729)废除土司制。期间,土司城历经23代土司王朝的不断经营,有着500多年的繁荣昌盛时期。历代文人对老司城的宏伟风貌都做过描绘,如赞老司城雄姿的:“凭山作障,即水为池,石堆白马,岩隐青狮,焕雀屏于玳瑁,饰鸳瓦于琉璃,云烘紫殿,雾锁丹墀,袅袅陈宫之景,遥遥楚馆之思。”(彭英明.土家族文化通志新编[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1年版,第94页.)又如介绍老司城建筑特色的:“土王坐在老司城,一统乾坤。修金殿,修午门,凉洞热洞自生成,土王散闷。内金殿,外罗城,四海都闻名。”“老司城中风水好,万马归朝,祖师殿、关帝庙,神仙打眼半山腰,十分巧妙。皇经楼,观音阁,隔河两边造。”(佚名.土家族文学与艺术[J].吉首大学学报(民族问题专刊).1981年第2期,第78页、第106页.)再如清彭施铎描写老司城繁荣景象:“福石城中锦作窝,土王宫畔水生波;红灯万点人千叠,一片缠绵摆手歌。”清彭勇行竹枝词:“福石绣屏屏绣多,浪击石鼓声声和;土王宫里人如海,共庆新年摆手歌。”
老司城在彭氏土司王朝的统治下,精心规划,合理营建,达到了空前的繁荣。方圆数华里,内有左街、中街、右街、上街、河街、五铜街、渔渡街、紫金街八条街道。街道全系红褐花纹鹅卵石铺设,有三角形、菱形、圆形各种图案,图纹随势而变,整齐匀称。街道路面宽约丈余,纵横相通,显得华丽而美观,古朴而大方。如果说老司城是改土归流前湘西城镇建筑最突出的代表,那么,老司城中的祖师殿,则是土司建筑艺术中的精华。
祖师殿建立在老司城南1.5公里处,是土司城五座大庙如今仅存的一座。殿位于太平山南麓,后靠“罗汉晒肚”,前依“碧水灵溪”,左有“插帽金花”点染,右有“苍松乔木”相陪,与皇经台、王皇阁连成一体,可谓宏伟壮观。
祖师殿始建于后晋天福二年(937),明代重修。祖师殿为双檐歇山顶,全为木料构造,以34根大柱支撑屋顶,柱基系双叠圆石基。殿长17.5米,宽13米,高20余米,傍水依山,旷古绝俗。正殿柱大数围,上架木枋,接榫处无斧凿痕迹,由一斗二开和一斗三开的斗拱承鼎,平单屋檐。殿宇斗拱雄浑古朴,梁架结构颇为特别,体现了中国传统木作工艺的高超技艺。祖师殿中刷金柱前,砌有大伟坛一座,上有木龛,供“祖师神像”,为敬祖祭祀之用。上有“雄狮报钟”一口,高1.5米,直径1米见方,系明代嘉靖十年(1531)铸造。祖师殿是湘西土家民族在融合了汉藏文化与技术基础上建造的带有本民族宗教信仰和审美特征的民族建筑。它宏伟壮观,技艺超群,历史悠久,为研究土家族的历史文化发展史提供了宝贵的实物证据。1959年,祖师殿被列为湖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唐五代梁开平年间,江西汉人彭氏入迁湘西土家地区统治,带来了先进的生产工具与技术,同时也将汉族地区的宗教文化思想传播至土家地区,客观上促进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文化的进步。但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土司统治阶级的腐朽、没落制度日益暴露。由于土司统治集团的残酷剥削与压迫,大量的田地逐渐集中到少数地主和汉族商人手中,社会经济关系发生变化,贫富差距越来越大,贫苦深重的土家农奴,只能居住在土垒茅房式、三杈式茅房内,青瓦木楞式建筑和干栏式小木楼只是少数地主与商人的奢侈品,土家农奴从汉族艺人那里所学会的精湛木工技术,却无力为自己修建避风挡雨的小木楼,土家人民与土司统治的矛盾,随着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而日益加深。
清朝初期,中央王朝统治政权稳固,国力强盛。长期以来,由于土司反叛和相互仇杀,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直接威胁了清朝的地方统治。加之土司管辖区域实行的是残酷的农奴制,严重地阻碍了生产的发展。因此,从雍正年间开始,清政府在土司统治地区,裁革土司、土官,设置府县,代之以流官治理,用武力“开辟”,以消除“化外”,改变土司统治地区的自立自主经济形态。湘西土家族地区于清雍正五年至十年完成了“改土归流”。湘西最大的永顺土司王——彭肇槐于雍正六年(1728)带领其家眷、族众,回到了他的祖籍江西吉水。从此,湘西土家地区结束了800多年的彭氏土司统治,土家族地区的封建领主经济伴随着土司制度的瓦解而消亡,封建地主经济应运而生,土家族地区的经济随着新的生产关系的形成而发展起来,人民的生活水平普遍得到提高。
经济是工艺美术的内在属性之一,经济发展是民众物质文化进步的重要动力。民居建筑作为一种造物活动,是一种经济生产活动,它创造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是社会物质生产的一部分,在本质上所表现的是一种社会经济产物和社会经济现象。民居建筑具有很强的实用性艺术特征,同时又具有很强的经济性,它直接为广大民众社会生活服务,并受到一定社会经济规律制约。因此,“改土归流”以后,清政府对湘西武陵地区建制设官,加强了土、苗、汉族及其他兄弟民族之间的联系,结束了长期以来“蛮不出境,汉不入峒”的局面。大量汉族地区人民移住土家地区,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技术与工具,促进了湘西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民族文化大融合。土家民居建筑的形式与风格结合了小青瓦、白粉墙的江南民居建筑以及黄土高原的井院式建筑、北方民居的四合院建筑,在借鉴与交融中因地制宜、合理规划、顺势而建,不损良田,根据其独特的地理环境并遵循本民族文化生活习俗和宗教信仰,创建了独具本土民族特色和文化蕴涵深厚的居住文化。土家民居建筑形式也从茅茨式、土垒式、干栏式形式发展演变成吊脚干栏、挑廊干栏、坐虎木楞式、汉四合院式等多种建筑形式并存的新局面。
日期:20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