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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少数民族的民间说唱文化遗产

作者:陈廷亮 【字体:

民间说唱又叫“曲艺”,是一种以“叙述体”为基本特征的表演形式。它是我国特有的一种集文学、音乐、表演为一体,有较强节奏与韵律要求的艺术化的“说”和将传声表意置于首位的字正腔圆的“唱”有机结合在一起的艺术表演形式。其特点是“说着唱”和“唱着说”。在湘西少数民族中流传着许多民间说唱艺术,它是由湘西各民族人民创作产生,且由于没有文字记录,只能通过口耳相传等形式世代相传,因此,许多民间说唱艺术的原生态特征十分明显,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和浓厚的生活气息,其中很多作品都是湘西各民族不可多得的口述史料,具有较高的历史学、民族学、艺术学等研究价值和保护意义。湘西少数民族的说唱艺术可分为说唱文学体和说唱曲艺体两类。

 

湘西少数民族的民间说唱文学十分广泛,如前所述的湘西各民族的民间文学作品中大部分就是以说唱的形式流传至今的。这是因为湘西少数民族都是只有语言而无本民族的文字,因此许多民间文学作品就只能靠历代民间艺人口耳相传。如“土家族梯玛神歌”、“土家族摆手歌”、“土家族挖土锣鼓歌”、“苗族古老话”等这些珍贵的土家族苗族民间史诗也都是有说有唱,脍炙人口,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因而得以世代传承。

 

湘西州境内的说唱曲艺大多是由外地传入,如“渔鼓”、“三棒鼓”、“九子鞭”、“莲花落”、“金钱板”、“土地戏”、“讲圣谕”、“顺口溜”、“孝歌”、“傩神歌”等。这些说唱曲艺形式传入湘西少数民族地区后,又往往与当地少数民族文化相融合,加上了许多土家族苗族民间说唱的艺术元素,成为湘西各民族人民喜闻乐见的民间艺术形式。但这些传统的民间说唱艺术随着现代艺术的冲击和青年一代人欣赏观念的变化,已经逐步失去了表演的空间和观众,有的甚至已经或正在面临失传。从湘西州申报的国家级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看,迄今为止只有龙山县申报的“湘西三棒鼓”入选了湖南省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湘西州公布的五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曲艺”类也只有“渔鼓”和“三棒鼓”两项入选。

 

“湘西渔鼓”是属于外地传入湘西的曲艺曲种,且传入湘西各地的时间和情况也不一。永顺渔鼓大概于19世纪末就已传入,其他各县也大概在民国时期就已传入。由于湘西各地渔鼓源流不同,又与各地戏曲、民间音乐融合,因而形成了各自的声腔流派。龙山、花垣、保靖等县比较接近,都是从川渝一带传入而来;泸溪、吉首辰河高腔盛行,渔鼓艺人多具备高腔演唱功底,故这一带渔鼓高腔韵味十足,别具一格;永顺渔鼓有东南两派,东派以灵溪、颗砂的著名艺人人称“渔鼓王”的黎兰庭(1885-1949)和刘海、宋凡炳为代表,南派以王村(今芙蓉镇)、永茂艺人李柏云等为代表。

 

“三棒鼓”又叫“打花鼓”,亦属外来曲艺形式,传入湘西时代无从考证。清代即有龙山三棒鼓艺人在湘、鄂、渝、黔边境表演,现湘西州内各县仍有艺人表演。三棒鼓艺人多系半职业性质,常于每岁腊月至正月间四处游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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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棒鼓表演

 

三棒鼓是集说唱、演奏、杂耍为一体的艺术形式。曲调简单,多为起、承、转、合四个不同单曲体。泸溪三棒鼓属徵调式,龙山北半县为宫调式,保靖、吉首、古丈和龙山南半县均为羽调式,音列为612356,但旋律各异,节奏也不尽相同。乐句之间的击乐间奏有长有短,按2/4节拍,有一、二、三小节之分,开头与结束也有所区别。三棒鼓表演有单人、双人和三、四人多种,单人表演时,将马锣挂在胸前,双手边抛棒,边击鼓,边演唱;双人表演时,由一人击鼓抛棒并演唱,另一人打马锣帮腔;三人表演时,由一人击鼓抛棒并演唱,另一人打马锣帮腔,一人专耍刀或叉,四人表演时在三人表演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人抛刀。其中抛刀技法最为惊险刺激,通常一人同时抛三四把刀,有的甚至同时抛912把刀,无一把刀掉地,如杂技一般,令人称奇。湘西三棒鼓的传统曲目有《祝英台》、《四下河南》、《三打华府》、《张四姐大闹东京》《大闹淮安》、《陈木匠做官》、《琵琶宴》等。旧中国灾荒年月,三棒鼓艺人们结伴远游,卖艺乞讨度日。如今,新艺人们旧曲填新词,仍活跃在城镇街头和山寨村野,歌颂新时期党的民族政策和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

来源:《湘西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
日期:2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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